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,强化环境保护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,根据集团公司经营体制改革和2017年“制度建设年”安排,今年以来,集团公司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制度建设。
据了解,2016年,集团公司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等四项环保制度。在此基础上,2017年上半年,集团公司继续组织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、环境管理体系办法、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办法、环境保护管理问责细则等四部制度进行了修订,并新制定了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监督举报管理办法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两部制度。
截至目前,集团公司已形成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制度11部。其中,一级环保制度1部、二级环保制度9部、三级管理制度1部,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制度管理体系。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,2017年下半年,集团公司还计划制定和修订突发环境事件方面的制度各1部,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对突发环境事件方面的环保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