陷入难以争夺定价权的因素之一。
无论是国资委推出的《十大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》,还是工信部制定的《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》,都明确提出重点培育3-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钢铁企业,并积极推进6-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钢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战略性兼并重组,以解决国内钢铁行业产业集中度低等结构性矛盾。
然而根据相关政策,国内钢企3年内业绩排名前7者予以保留,其余都有被并购或重组的可能。这一政策使目前钢企只追求规模而不重视效益。对于几年一任的国企领导来说,钢企停炉的责任远大于亏损运行的责任,因此花着巨额的银行贷款购买铁矿石也在所不惜。为钢企贷款的国有银行,面临的处境相似,不够完善的业绩考核标准导致银行为了做大规模,对央企放出天量贷款。
于是在我国的钢铁行业利益链中,始终看到的是“群魔乱舞”,可对于用“石头”就能令人疯狂的三大矿商,这却是个好消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