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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:2011年淘汰老旧车最高补贴一万八

来源:北京日报 编辑:管理员 2011年08月25日 15:31:30 打印

  昨日(24日),市商务委发出《关于领取2011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公告》,公布了2011年度三类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补贴标准及领取程序,2011年内报废并更新的农村客运车、城市公交车、重型载货汽车的车主,将可申请补贴,补贴标准最高为18000元。

  客运车领补贴须年内换新

  根据补贴政策中有关车辆范围的规定,可申请补贴的车型包括使用6年以上(含6年)且不到15年,车长大于4.8米(含4.8米)、小于7.5米的农村客运车辆;使用8年以上(含8年)且不到15年的城市公交车;使用10年以上(含10年)且不到15年的重型载货汽车。

  其中,农村客运车辆的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,城市公交车的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,重型载货汽车的补贴标准为18000元人民币。

  以上三种车辆必须在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,农村客运车辆、城市公交车必须于今年之内更新,重型载货汽车报废后则无需当年更新。

  两种补贴只能二选一

  8月1日正式执行的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》中规定,市民淘汰使用6年以上且未达国四标准的载客汽车、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,可获得2500元到14500元政府补助,“置换”新车还可享受2000元到10000元企业奖励,用于冲抵车款。

  由于农村客运车、城市公交车、重型载货车这三类车辆与以上方案中的淘汰车辆范围有重合之处,因此,根据规定,在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,同时符合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》和《关于领取2011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公告》的淘汰车辆的车主或单位,可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政府补贴资金。如果重复申领,申请资料将无法通过北京市环境交易所的审核系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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